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休闲广场片区体委家属院文广局家属院老物资局家属院 棚户区改造项目 签约延期的通告
休闲广场片区体委家属院文广局家属院老物资局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
休闲广场片区体委家属院文广局家属院老物资局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原规定签约期限为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2月20日。受2020年年末和2021年年初新冠疫情管控有关规定影响,导致被征收人不能按时签约。为有效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该项目签约延期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休闲广场片区体委家属院、文广局家属院、老物资局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补偿方案的通告》第三条和《石柱县休闲广场片区体委家属院、文广局家属院、老物资局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第三条规定的签约期限延长至2021年5月11日。
二、将《石柱县休闲广场片区体委家属院、文广局家属院、老物资局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第六条奖励及优惠政策中的签约时间要求“在征收通告发布后”调整为“在本通告发布后”,将“在征收通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调整为“在本通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
三、其他有关事项仍按石柱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休闲广场片区体委家属院、文广局家属院、老物资局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补偿方案的通告》(石柱府通〔2020〕9号)执行。
特此通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委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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