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崃派出所:收养婴儿十二载,民警依法上户解民忧
12年前,石柱县三益乡居民刘某捡拾一名婴儿,因一直无人来寻找孩子,善良的刘某夫妇便一直抚养着孩子,眼看孩子都快小学毕业,却因为没有户口,无法办理学籍升入初中,便到派出所求助户籍民警。
户籍民警通过走访了解到,刘某夫妇捡养的孩子无合法手续,便按照相关规定采集了孩子的血样,通过DNA库帮助孩子寻找亲生父母,期间,民警及政府相关人员多次动员刘某夫妇,建议他们将孩子送往社会福利机构,但刘某表示与孩子有着深厚感情,拒绝将孩子送至福利机构。
民警考虑到孩子没有户口将会影响上学、医疗等问题,主动帮助刘某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但一直无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民警将捡养的孩子入户到三益乡集体户。
户口的解决,化解了全家人多年的烦恼。“警官,太感谢你们了,孩子这么大了,终于有户口了!”刘某在接到悦崃派出所为其办好的户口本时,激动地一再向民警表示感谢。
来源:平安石柱 https://weibo.com/2645029644/5046268502214293?wm=3333_2001&from=10E2193010&sourcetype=weixin&s_trans=6325000241_5046268502214293&s_channe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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