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开飞机的北塔 于 2024-6-18 10:18 编辑
一、试点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要求,帮助广大新市民、青年人等灵活就业群体通过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家庭基本住房问题,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重庆成为全国首批6个试点城市之一,于2021年出台了《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并在全市正式启动了试点工作。
二、试点缴存对象
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申请以自有资金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餐饮业服务人员、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建筑装修人员、律师、网络主播、零工劳动者等非全日制、新业态从业人员。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在职职工,仍应按现行单位在职职工相关政策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三、缴存方式
按月缴存2024-A:非多子女家庭月缴3847元,缴满12个月,个人最高可贷50万元,夫妻双方参贷的,最高可贷100万元;多子女家庭月缴4616元,缴满12个月,个人最高可贷60万元,夫妻双方参贷的,最高可贷120万元。
一次性缴存2024-A:非多子女家庭一次性缴25000元,存满12个月,个人最高可贷50万元,夫妻双方参贷的,最高可贷100万元;多子女家庭一次性缴30000元,存满12个月,个人最高可贷60万元,夫妻双方参贷的,最高可贷120万元。
自由缴存2024-A:月缴存金额达6838元且连续缴存满12个月(含),个人最高可贷40万元;月缴存金额达3004元且连续缴存满24个月(含)的,个人最高可贷50万元,夫妻双方参贷的,最高可获得贷款100万元;属于多子女家庭,月缴存金额达3604元,连续缴存达24个月(含)以上,个人最高可获得贷款60万元,夫妻双方参贷的,最高可获得贷款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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