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柱法院悦崃人民法庭与悦崃派出所、司法所齐发力,通过“一庭两所”联调联动机制,诉前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陈某雇佣刘某务工,刘某工作时左手食指受伤。治疗期间,陈某主动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残疾赔偿金未达成一致意见遂引发矛盾。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有效解决纠纷,悦崃人民法庭联合悦崃派出所、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快速厘清案件事实,倾听双方诉求,多角度释法明理、提示诉讼风险。最终,双方自愿达成由陈某支付2.3万元的赔偿协议,陈某当场兑现1万元,剩余款项约定尽快履行。
石柱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一庭两所”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力量,协同治理,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法院力量。
供稿:马利雪
图片:马利雪
排版:吴金柯
核稿:秦 亚
来源:石柱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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