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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6 13: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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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石柱交巡警大队南宾勤务中队在城东加油站路口,对一辆白色的电动车检查时发现该车竟有两副面孔,前面悬挂的是蓝色车牌“渝HD2631”,后面悬挂的绿色车牌“电D68222”。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刘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这辆车的蓝色牌照竟是县医院120车辆的号牌!经过对刘某更详细的询问得知,因自己的“电D68222”车牌进停车库时无法识别,于是萌生了“拿”一块别人车牌的想法。于是刘某于某晚月黑风高时,撬了县医院120急救车辆的后车牌……经进一步查询发现,刘某套用“渝HD2631”号牌期间,有多项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情况,共计12分1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公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刘某处予无证驾驶罚款2000元、套用其他车辆号牌罚款5000元,共计罚款7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驾驶套牌、假牌车辆上道路行驶,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遵法守规出行。
(来源:平安石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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