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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31 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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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堍读书一百六十一 我和儿子共读《洞穴奇案》
我硬着头皮读完了《洞穴奇案》,这在我的阅读经历中是少有的。我的阅读习惯是,读不下去就丢开书本,我从不与其死磕。
拿起这本书,是因为儿子在看,我常常读儿子读过的书。当得知被西南政法大学录取后,儿子便丢开了正在看的余秋雨《中国文化课》,拿起了这本《洞穴奇案》。
这是一本啥书呀?我很好奇。儿子说,这本书是十几个法官对一个案子的判决书。在我的想象中,法官不是很客观吗?十几个法官对同一个案子给出各不相同的判词!有点儿意思,我充满了期待。
这段时间,我不时在催儿子阅读的进度,仅仅只有170多页的书,他竟然读了二十天!书,怎么能这样读呢?我一再提醒儿子,要快速读完,对书才有一个整体的印象。我跟他讲了我的读书习惯,第一遍,不管懂与不懂,一路读将过去,以为好值得一读,再读第二遍。他不以为然,这书,快不来呀!
这书,真的快不来。当我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才发现儿子是对的。不仅快不来,而且,简直读不下去。我几度想放弃。
这本书讲了一个故事,设定了一个案子。在4300年,五个洞穴探险者在探险时,洞口发生山体滑坡堵住了唯一出路。坚持二十多天后,水尽粮绝的五个人抽签决定杀死一个人来解决另外四个人的饥饿问题。三十二天后,四个人获救,后被起诉。针对此案,五个最高法官各执一词。最终,四个人被判处绞刑。这是美国法学家富勒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
法学家萨伯在1998年延续富勒的游戏:五十年后,警方发现了另外一个遗漏者,也就是说当时的被困者有六人。在审理这个遗漏者时,最高法院的九个大法官又给出了九份判词。
每一个法官都说得很有道理,自成体系,娓娓道来,似乎真理在握;然而在另外一个法官的批驳下,又显得一无是处;而后面的法官,又对此进行了否定。即使是结论相同——这个结论只三个:死刑、无罪、不作判决——分析的角度也是不一样的,甚至是截然不同的。这时,我才体会到儿子读书的慢,因为在读后面的法官在批判前面法官的判词时,你不得不翻回去重温。阅读中,心灵时常处于煎熬的状态。
我囫囵吞枣地读完了,尽管没有读明白。
我坚持读完这本书,除了这是儿子花了很多时间看的书外,在阅读中有不一样的体验,逻辑严密的体验。我对儿子说起我刚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时参加法律自考的事,刚刚参加工作时,工作不是很忙——一个只有三四千人的小乡,事确实不多——已经有本科文凭的我便想趁机考个法律本科。我便一下报了四科,然而看起法律书就打瞌睡,后来参加了一门考试得了三十多分,作罢。严密的逻辑思维,可能是我缺乏的。在我的阅读中,这类书基本被忽略。如果这本书再被忽略过,可能不会再有这样的体验。
我坚持读完这本书,是因为在阅读中有不同角度看待同一个问题的体验。我时常在阅读一本书的时候,会回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本书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或相同相似,或截然不同。但是在一本书里对同一问题的不同看法,而且还有十四个不同的看法,还没有过这样的体验。这种思维的乐趣,是一次愉快的体验,尽管没有完全读懂——花多一点儿时间慢慢阅读,可能会有更大的乐趣。对同一问题产生不同看法的思辨,或许是我们传统文化所匮乏的——当然对同一经典的解读是另外一回事,比如对《道德经》的解读版本,流传下来的就有两百多本。
我坚持读完这本书,在更大程度上还是因为这是一本薄书,只有170来页。我时常喜欢看薄的书,《局外人》《我们仨》《给40岁的崭新开始》都是比较薄的书。一本书,一个独立的世界。一本薄的书,这个世界更容易把握。
儿子的这本书,是一年前就买的,他当时只大概翻了前面的页码。“儿子,那你冥冥之中注定就是要学法律的呀,你看,一年前就买了这本书。”听了我的话,当时正在为被西政录取郁闷中的儿子淡淡一笑。
我正想重读一遍,儿子急着把书拿回去了。他说他要复盘,他正享受呢。
图为石柱县中益乡官田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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