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柱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猎捕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被猎捕的“三有”保护动物野生中华蟾蜍350余只。 2月19日,石柱县公安局黄水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月亮湖附近水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蟾蜍。接警后,民警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后民警通过一标三实工作成果,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刘某。次日,民警在刘某家中将其抓获,查获野生蟾蜍350余只,并收缴手抄网等作案工具。 经讯问,刘某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蟾蜍一事供认不讳。目前,蟾蜍已按规定进行放生,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蟾蜍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野生动物。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麻雀、青蛙、壁虎、蟾蜍以及各种蛇类都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警方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狩猎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来源:平安石柱 https://weibo.com/2645029644/5004182128167159?sourceType=weixin&from=10D3195010&wm=9006_2001&featurecode=newtit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