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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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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本帖最后由 半颗卤蛋 于 2024-11-21 10:07 编辑

各区县(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已于2024628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为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的重要意义

      《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应急管理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的迫切要求,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保障,是系统总结应对突发事件经验做法的重要成果。此次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主要从明确党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领导、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与指挥体制、信息报送和发布、完善应急保障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全流程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作出规定,对于完善我国应急管理制度体系,推动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各项新制度、新规定、新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各项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宣传工作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要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纳入本单位学习计划,采用专家授课、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全方位提升应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切实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结合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具体的案例组织好宣讲解读,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突发事件应对法》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应当遵循的规范,使《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各项规定深入人心。

      三、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落实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要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为契机,扎实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要结合本地区和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涉及突发事件应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各类制度有效衔接。要全面推进严格执法,统筹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扎实做好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保障制度刚性执行,推动法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学习宣传贯彻信息,报送宣贯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典型做法等。请各区县(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于20241220日前将本区县(自治县)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以电子邮件(邮箱:fgcwhp@163.com)的方式报市应急管理局政法处。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条文前后对照表
      3.宣贯视频:《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内容大家学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贯折页、海报、标语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41112



应急发97号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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