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石柱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何辉、六塘乡乡长谭祥盛与该院特聘的公益诉讼观察员,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陈田螺餐饮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德勇一道前往石柱县六塘乡六塘村为黄某某送去救助基金5000元。黄某某系石柱县检察院办理的公益诉讼诉前听证案件的当事人,因在禁养区养殖生猪且屡次复养,被乡政府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监督,双方矛盾突出。石柱检察院在接到该线索后,并未简单粗暴的直接制发检察建议,而是仔细分析其原因以及研究解决办法并将黄某某及乡政府分管领导邀请到本院进行听证,充分听取意见,黄某某表示其家中有两个子女正在读研究生,学费压力巨大,且妻子是残疾人,不养猪不知道什么方式维持生计;乡政府则因为不允许在禁养区养殖而出现的环保问题,觉得黄某某屡教不听,对他进行管控,不颁发生猪运输证,导致黄某某喂养的生猪无法运输销售,越来越多,形成恶性循环。 此前的听证会上,分管副检察长何辉对案件进行梳理,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表示检察机关将尽力解决黄某某的生计问题,也请乡政府协助黄某某尽快将生猪处理。时任该听证会听证员的石柱县检察院特聘的公益诉讼观察员,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陈田螺餐饮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德勇当场表示,如果黄某某在规定时间内将生猪处理完毕,他将赞助5000元用于黄某某两个子女的学费,并承诺黄某某夫妻二人可到他的餐饮店上班,解决一家的生计问题。日前,该院开展实地“回头看”工作发现,黄某某已将生猪处理完毕,只留下一头生猪自己食用。该案的成功办理,凸显了检察机关“小院新作为,小案新担当”的创新模式,将检察机关、地方政府、企业以及当事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共同解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体现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及人文情怀,真正的为民办事,真正的为政府纾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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