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黄水镇场镇及城区火车站周边路段通行秩序,有效提升交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拟启用黄水镇青岗路、财信城三盖路及火车站站北路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设备点位 二、启用时间
2024年7月8日起正式实施。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环境。
特此公告
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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