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半颗卤蛋 于 2024-11-30 09:57 编辑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11月29日,石柱法院民事审判庭前往大歇镇双会村委会巡回审判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并现场开展普法宣传。 某公司诉马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马某骑三轮车与驾驶小轿车的杜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杜某小轿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马某负全责,应赔偿杜某车辆维修费2726元。马某拒绝支付,杜某申请保险代位赔偿,某公司已支付保险代位款2726元。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马某支付保险代位款2726元。
承办法官阅卷后,发现被告年迈出行不便且该类案件在乡村发生频率较高,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庭审中,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法官通过法理、情理多方面劝说缓和被告马某激动情绪,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后,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法官向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讲解《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相关法律知识,干警向在场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0余份,倡导群众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槌起落间的细细考量、巡回路途上的跋涉奔行、辩法析理后的定分止争……,皆是法院干警日常工作。石柱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将办理案件和普法宣传延伸至群众“家门口”,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以实际行动绘就新时代法治好“枫”景。
供稿:李雨娟 摄影:吴金柯 排版:吴金柯 核稿:秦 亚 监制:马玉琴
来源:石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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