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半颗卤蛋 于 2025-2-22 14:02 编辑
“来,笑一个……”在石柱法院执行事务中心门口,执行法官手持相机,微笑着为双方当事人拍照留念。这温馨的一幕,正是石柱法院执行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尾声。
2011年,谢某与吴某生育儿子谢某某。双方因感情不和,谢某某一直跟随母亲谢某生活,吴某多年来未曾支付抚养费。2024年9月,谢某以吴某应履行抚养义务为由,向石柱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2011年以来的抚养费。经审理判决,吴某支付7万余元抚养费。判决生效后,吴某仍未主动履行义务,谢某申请强制执行。
“现在儿子个头都快赶上我了,我已经13年没见儿子了”,被执行人吴某对着执行法官哽咽地说道。
然而,一个月前,吴某态度却截然不同。
“他妈妈自己要离开,凭什么要我给抚养费,你们判决经过我同意了吗”,吴某在电话里质问执行法官。
案件进入执行后,法院依法对吴某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暂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
面对吴某抵触情绪,执行法官并未放弃,耐心释法明理:“抚养孩子是每个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支付抚养费”,吴某仍以“生意亏损,无力支付”为由拒绝履行义务。
谢某表达了其中的心酸:“我并不要求他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但作为孩子父亲,从未履行过一天抚养义务,这实在说不过去。孩子长期缺乏父爱,心理压力很大,甚至快患上抑郁症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执行法官深有体会,抚养费案件执行,金钱并非最重要的,关键是缓解双方矛盾,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环境。多年来,由于相隔较远,谢某某从未见过父亲,父爱长期缺失对其成长造成不良影响。基于此,执行法官积极安排父子见面。
约定日子很快到来,当吴某见到儿子那一刻,眼眶湿润,谢某某也激动得流下泪水,父子俩紧紧相拥在一起。
在亲情感召下,双方就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吴某当日支付1万元,剩余部分分期履行,案件圆满解决。
“孩子成绩一直很好,但性格有些内向,甚至有些抑郁。这次见到父亲,对他成长一定会有很大帮助,谢谢你们!”谢某由衷地向执行法官表达感谢。
这起申请执行抚养费的案件终于画上温暖的句号,看见父子相拥流出的泪水,执行法官心里也感到特别温暖。
来源: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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